| 为规范和加强大专、本科班的学籍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入学与注册
新学员经审查合格并交清学费后,发给《入学通知书》、学生证、网络学习卡即取得学籍。
二、考核方式
每个专业开设的课程都要进行考核,其方式分为平时考核和毕业考核。平时考核主要以作业考评为主;毕业考核包括开卷考试考核和写论文等。
三、记分方法
(一)各科档案成绩为毕业考试成绩和平时作业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其中,开卷考试卷面成绩占总分的45%;平时作业成绩占总分的40%;毕业论文占总分的15%;
(二)学员的毕业论文,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等级评定。
(三)平时作业成绩分占总分的40%,按学员完成作业数量和质量的实际情况记分。
四、关于免考课程:
函授学员参加当地自学考试或其他类型的考试,部分课程已取得单科合格证书者,且与学员开设的某专业的课程相同,学员要把单科合格证或成绩单的复印件邮寄到学院,即可免同科目的考试。
五、退学:凡申请退学者,一律退学不退费。
六、毕业与结业
(一)学员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平时作业考核和毕业考试考核,成绩全部及格,并通过毕业论文评定者,即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学业证书》。
(二)学员修业期满,经过平时作业考核和毕业考试考核仍有一门课不及格者,一年内课再补考一次,仍不及格者,作结业处理。
(三)学员毕业时间从签发证书之日算起。
七、档案管理
(一)学员档案材料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
(二)学员档案材料须由专人负责,要健全制度,合理编目,专柜存放,防止错乱、损坏和丢失。
(三)学员毕业时本院按学员要求可向用人单位寄发学员档案,也可由学员自己提取学籍档案,不需提取学籍档案的学员由本院长期保存档案。
八、本规定由学院教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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