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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
 
Education
 
现代管理大学教学评估制度
     

  教学评估是我校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它包括评教(学生评教;领导、同行专家评教;教师自评;日常听课等)和评学(教师评学;学生自评等)以及学生座谈;学生评管;成绩分析等几部分组成。为规范我校教学评估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 评教

   一、评教目的
   1.加大教学监控力度,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作用。
   2.加强教学沟通,弘扬教师教学中的优点,帮助教师找出差距与不足。
   3.为学校的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信息与依据。
   4.为教师的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先进评定以及奖酬金分配等方面提供依据。
   5.为学科、专业及课程建设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二、评教对象
   来校上课专兼职教师。
   三、参评对象
   全校各专业、班级学生;学校领导、教育同行专家、教学督导组、教学管理部门等。
   四、评教课程
   各专业所开设课程。
  五评教工作操作规程
   (一)、学生评教
1.由教务处负责全校学生评教的指导与组织工作。
   2.学生评教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在期中到期末考试前之间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由教务处安排。
   3.各教学院系领导负责本院系学生评教工作,教务员参与协助。院系分别成立由教务员、学生会学习委员组成2—4人的学生评教工作实施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各班级应做好学生评教的动员工作,每个教学班至少应有50的学生参与评价。
   5、操作程序:各院系评教小组负责通知参评班级学生,确定时间;院系领导介绍评教的意义、注意事项按比例抽样发表;学生进行评教;收表汇总、统计。
   6、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评教数据进行处理并将评教结果以合适的方式逐步公布。
   (二)、领导、同行专家评教
   1、有教学督导日常听课和领导、同行专家检查性听课两部分组成。
   2、教学督导日常听课见“现代管理大学教学督导制度”。
   3、领导、同行专家有针对性对学生反映较好或较差的老师组织听课认定或不定时的检查课堂教学。
   4、操作程序:教学督导组坚持每周听课,可后和任课教师及时沟通,帮助任课教师改进教学;领导、同行专家听课时可到教务处领取领导、同行专家专用听课表,对教师教学给予认定或评价。
   5、所有表格要及时交教务处存档备查,作为评价教师教学的政要依据之一。
   (三)教师自评
   1、作为学校和教师沟通的一种方式以及教学评估的参照之一,由课任老师自己填写。
   2、在我校上课的每位老师都要参加自评。
   3、每学期末进行一次自评,具体由教务处安排。
   4、操作程序:由教务处在学期末或课程结课前两周发给教师自评表,任课老师根据一学期上课表现自行评定,任课老师将填好的自评表交教务处存档备查,并将其作为教学评估的参照之一。
   (四)日常听课评教
   1、由学校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各院系领导每学期一定的听课任务。祥见
   “现代管理大学听课制度”。
   2、各级听课人员原则上是根据课表随机听课,或依据教学管理部门的建议,有针对性地选听某些课程。
   3、听课者到教务处领取《现代管理大学听课记录表》。
   4、听课者在听完课后原则上应立即把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授课教师。
   5、每次听课后必须填写《现代管理大学听课记录表》,就所听课程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同时指出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主要优点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填完后将该表交教务处统一汇总。
   6、听课统计结果作为评价教师教学的重要参照之一。

* 评学

 一、评学目的
   1、帮助、指导、激励学生好好学习。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2.加强师生沟通,为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信息与依据。改进教学管理。
   3.为年度学院、班级考核、先进评定等方面提供依据。
   4.班级建设提供必要的参考依据。
   二、评学对象
   各班级。
   三、参评对象
   来校上课教师、在校学生
   四评教工作操作规程
(一)教师评学
1、教师对所带教学班级学生的学习目标、学风、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状况进行评定。为班级教学管理提供建议。
2、每学期一般在期中和期末各进行一次。
3、由教务处按教学班发给课任老师评学表,课任老师按时将填好表格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4、评学表作为学校评价学院、班级教学管理和班级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学生自评
1、学生就自己学习目的、学习方法、学习过程、学习效果等项进行自我评定。
   2、由教务处安排,各学院、自然班负责实施。
3、每学期最少进行两次,各学院、班级到教务处领取表格,学生自评完后交各班。最后汇总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4、作为学生自查、督促学生学习的重要措施。

* 学生座谈

1、它是学校及各部门了解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改进管理的重要方面。
2、可由院系、班级、教学主管部门、督导处、校领导等定期或不定召集。
3、每次学生座谈会都应事前做好准备、要确立主题,有专人主持,要填写座谈会记录。
4、会后要及时解决问题,并把记录表交教务处存档备查。

* 学生评管

1、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主要对院系、班级教学管理工作进行评价。
2、要教务处统一安排,一般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
3、有教学出按自然班抽样进行。
4、评管表格材料由教务处存档备查。
5、作为帮助学院、班级改进教学管理、评价学院班级管理水平的重要参照。

* 成绩分析

1、在每次校内外考试后都要进行成绩分析。
2、分为国考成绩分析、市考成绩分析、期末考试分析、期中考试分析、测验考试分析等。
3、在每次考试后由参考班级领取成绩分析报告。
4、班主任要结合任课教师,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班级的成绩分布状况、试卷分析总结等进行详细填写。
5、由院系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教务处签署意见后存档备查。作为评价班级、何课任老师管理和教学的重要参照。
总之,每学期根据评教、评学等记录结合有关材料,评定出在教学及管理方面的优秀教师、优秀学院、班级等,给与奖励。
 
现代管理大学教学督导制度

  为了进一步促进学校的教风和学风建设,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监控,维护和稳定教学工作秩序,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学校成立教学督导组,为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组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督导组的组成
   (一)教学督导组。
   教学督导组是在主管教学的教学助理的领导下,协助教务处做好有关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工作的常设机构。
   教学督导组设主任1名,由主管教学副校长兼任,设副主任和秘书各1人,教务处负责督导组的日常工作,督察处协助做好教学督导工作。
   督导组设教学督导员若干名,一般以有教学经验的教师、管理干部为主,亦可聘请部分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担任。
   (二)教学督导员的条件:
   1、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管理干部,且有一定年限(一般不低于4年)的教学或管理经验。
   2、为人正直,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热心教学工作、健康状况较好,有一定的群众威望。
   二、教学督导组的职责
   教学督导组的主要职责是对全校全日制自考、文考专业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及时掌握教学第一线动态,反映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为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具体如下:
   (一)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随机评价。督导组通过开展听课活动,就所听课程的教学目标、内容、方法、手段、效果进行评价,同时指出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主要优点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次听课后,都应填写《教学督导登记表》。评价意见将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和效果的依据之一。
   (二)在听课评议的基础上,督导组应逐步地把工作范围扩大到上机、试验、作业练习等实践教学环节,并参与教学改革。
   (三)对督导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教务处及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四)及时推荐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组织观摩教学。
   (五)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指导,使之早日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
   (六)及时发现教学改革的典型,总结教育教学成果,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为学校评选教学优秀奖提供参考意见。
   (七)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参与学校各类教学检查、评估和竞赛活动,开展对学校教风、学风、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和水平的调查研究,反馈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为学校专业建设、教学计划和教学基本文件的修订等提供建议。
   三、教学督导组成员的聘任方法
   由督导组成员或教师推荐,教务处提名,报主管校长初审,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教学督导员任期一年,到期可续聘,对不能履行职责者可提前解聘。
   四、工作任务
   (一)每学期开学检查各院系和教务处教学准备情况。
   (二)每学期第二周开始,在全校范围内随机听课,每人每周听课一般不少于1次。
   (三)组织参与每学期的教学检查。
   (四)检查考试工作。期末集中考试阶段,到各考场巡视,重点检查监考教师执行监考任务情况。
   (五)每学期初向教务处提交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安排表,学期末向教务处送交工作总结和建议。
   (六)每月将上月的《教学督导登记表》送交教务处。
   (七)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听课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八)不定期组织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各学院(系)和职能部门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
   五、其它
   (一)学校按月为督导组成员发放一定的工作酬金。对贡献突出的督导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二)各学院(系)领导、相关处室及全体师生对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要给予支持和配合,及时准确地为教学督导组提供所需材料。
   (三)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现代管理大学听课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的检查性听课以及教师间的观摩性听课是推动全校关心教学、重视教学和进行教学交流的重要举措,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使听课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和常规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查性听课
   (一)听课人员。
   学校领导,各学院(系)和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各级领导均应身体力行,深入教学第一线,带头开展听课活动。督导组成员可根据工作计划和教学检查需要开展听课。
   (二)听课范围。
   凡是学校开出的课程均纳入听课范围。
   (三)听课次数。
   校级领导每学期听课不少于6次,教务处长8次,院系领导10次,教学科负责人10次,。
   其他人员根据工作计划和教学检查需要安排听课。
   督导组成员根据每学期的工作计划组织听课,详见“现代管理大学教学督导制度”。
   (四)听课程序。
   1、各级听课人员原则上是根据课表随机听课,或依据教学管理部门的建议,有针对性地选听某些课程。
   2、听课者到教务处领取《现代管理大学听课记录表》。
   3、听课者在听完课后原则上应立即把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授课教师。
   4、每次听课后必须填写《现代管理大学听课记录表》,就所听课程的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同时指出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主要优点和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填完后将该表交教务处统一汇总。
   5、听课统计结果由教务处按期公布。
   二、观摩性听课
   教师间的观摩性听课由督导组统一组织安排。
   三、本听课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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