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考员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监督人。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监督考
生按《考生应试守则》应试,确保考试公平顺利地进行。
2 .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应试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3.监考员监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规定,熟悉考试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4.监考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执行监考职责。
5.每科考试考前、考后布置、清理、检查考场及座位。
6.按规定领取、启封、核对、分发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按规定封装答卷及答题卡。
7.核对考生本人与有关证件是否相符,指导并检查考生填写学号、座位号、姓名及相关内容。并进行核对,发现填写错误,应要求其改正。
8.开考信号发出后向考生宣布可以答题,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时间,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要求考生停止答题。
9.对缺考、空号的试卷和答题卡做出标记。按规定填写考场记录。
10.监督考生按规定答卷,制止和处理考生在考场上的违纪舞弊行为,填写有关记录,并按《考生违纪处理规定》做好相关工作。
11.监考员进入考场不准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任何与监考工作无关的物品,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活动,不得有影响考生正常答卷的行为,遵守考试纪律,不擅离职守,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准随意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传出考场。
12.除因试卷字迹印刷不清可就考生提问当众说明外,不准对试题做任何提示和解释。
13.除有考务办公室通知,监考员有权阻止除巡考、主考、考务人员外的其他人员进入本考场。
14.监考员失职、违纪、渎职的;学校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