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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务处是在校长的领导下管理全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
2、提出设置和调整专业计划,组织制(修)订各专业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草拟有关教学工作的规章制度,加强教学管理和考核,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4、协调各院系教学工作,检查教学及教学大纲等各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组织教学质量评估和教学检查。
5、负责编制教学日历、统筹安排全校教学进程。
6、负责安排、协调教师、实验室的使用,管理好网络机房、语音室、电教室等。
7、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
8、负责布置安排文考、自考学生的注册、报考工作以及学校考试的考务工作。
9、负责学校教学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做好师资考核、管理工作。
10、拟定教师课酬标准,做好教师课酬统计、发放工作。
11、协助各院系做好有关教学管理工作。
12、做好教务管理文件、档案的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采编教材。
14、负责学校图书馆的开放、发展、管理工作。
15、探索民办学校教学规律,开展教学研究,总结教学工作方面的经验,提出教学管理改进措施,推动学校教学管理改革。
16、统计、收集教学信息,如实向有关领导反映教学情况,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17、做好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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