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是学校的安全保卫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安排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保卫处工作直接向校长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安全防范事故计划和措施,及时发现和清除安全隐患,减少以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常识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3、定期分析学校的治安形势,协同学生处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工作;参与学生思想动态分析,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在摸查排队的基础上抓好重点人工作。
4、加强夜间值班巡逻,清理在校内留宿的非本校人员,及时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事件和案件工作。
5、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人员(含机动车)的验证登记制度。
6、办理师生的暂住证和出入证等有效证件。
7、会同舍务老师,定期检查私接电源线、私自使用电炉子。
8、做好寒暑假的护校工作。
9、定期向各处(室)领导通报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谋求相应配合。
10、同驻地派出所、联防队保持密切联系,定期沟通,寻求支持,以保证安全保卫工作效果。
11、建立群众性安全组织,充分发动学生骨干参与安全保卫工作,协同学生处指导学生会保卫部开展工作。
12、办理校领导临时交办的事务。
安全保卫防火管理制度
一、保安警卫人员要坚守岗位,文明执勤,尽职尽责,确保校区安全。
二、坚持24小时值勤制度。负责门卫验证、夜间巡逻、维持秩序。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后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
三、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要自觉遵守门卫制度。入门时,应主动出示(或佩戴好)出入证,服从保安人员验证。校内工作人员需携带贵重物品或大件物品出入时,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接受保安人员的检查。
四、外来人员进校时,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到门口接迎,否则禁止入内。
五、坚持每日清楼制度。清楼时间为每日23点,除值勤人员外,无特殊情况不得滞留于教学楼、行政楼。消除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各办公室内门窗及照明灯关闭情况,清除不安全因素,并将校园大门加锁。值勤人员要详细做好值班记录备查。
六、保卫处要制定重点部位检查记录,每晚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重点部位包括:领导办公室、办公室、机房、语音室、财务室、仓库、锅炉房、食堂、宿舍等。
七、涉密文件、主要资料、贵重物品、电器设备及公章,要指定专人负责。上班时间办公室内无人时,要锁门;下班时,文件、资料等应存入文件柜,妥善保管好钥匙。
八、现金存放要按财务制度执行,不得随意超存现金。取、送巨额现金时,必须派专车。取送款专车不准携款绕行、捎人或办理其他事项。
九、需在校区内进行装修、维修、改造等施工时,应到保卫处进行备案,签订治安防火责任书。外来施工的须将施工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工作期限等报保卫处备案,并办理临时出入证。
十、校内教学楼、办公楼、宿舍楼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电炉、电饭锅、微波炉、冰柜冰箱等禁用电器。
十一、校内配备的各种防火、灭火设施、设备以及消防器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保卫处要定期检查防火器材的完好情况,并做好记录。
十二、各类电器设备应确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格遵守使用规程,用后切断电源,严禁长时间用电。
保安工作细则
一、精神饱满,姿态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正派,文明礼貌,服务热情,不擅自脱岗。按规定着装,不得有任何有损警卫形象和影响执行任务的行为。
二、提高警惕,严密监视警戒区域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在值勤中对所遇情况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和结果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三、严格监控出入学校人员,严格验证制度。凡本学校人员须凭本校的出入证或工作证方可进入。
四、对进入非本校的机动车辆和人员要进行登记,通知相关部门或人员到门口迎接,否则禁止入内。
五、严格会客、留客制度
上课时间学生不得因私事会客,特殊情况需由班主任开具证明批准;课余时间会客,警卫应当口头告诉来访者,要求其在22点以前必需离校,如在此时间后还没有离校,警卫人员将采取清查措施,如不服从管理,可通知派出所或联防队视其为外来人口无证流动人员处理。有特殊情况需留校住宿,须经学生处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
六、携带个人贵重物品和学校物品出门,必须凭所在单位持物证明,报校保卫处查实同意后警卫方可放行。
七、维护校内的生活与环境秩序,维持教学楼与宿舍的秩序。制止在上课时间和晚自习时间打闹、大声喧哗和放高音喇叭等情况。发现有打架斗殴情况应及时制止、劝说并做好思想稳定工作。
八、加强夜间巡逻。巡逻范围包括前后校和重要部位(财务室、计算机室、语音室、各教室等),保证各部位的安全。校领导不定期地监督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九、进出本校人员要服从门卫检查,对不服从者,白天交保卫部门或校办处理,晚上报告当天值班人员处理。
十、门卫对于妨碍执勤应当予以制止,当安全受到威胁时可进行正当防卫。
保卫处工作职责
保卫处是学校的安全保卫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安排全校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确保学校的安全和稳定。保卫处工作直接向校长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安全防范事故计划和措施,及时发现和清除安全隐患,减少以至杜绝事故的发生。
2、加强对师生的法制教育和安全保卫常识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
3、定期分析学校的治安形势,协同学生处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工作;参与学生思想动态分析,掌握学生思想动向;在摸查排队的基础上抓好重点人工作。
4、加强夜间值班巡逻,清理在校内留宿的非本校人员,及时处理校内发生的治安事件和案件工作。
5、加强门卫管理,严格出入人员(含机动车)的验证登记制度。
6、办理师生的暂住证和出入证等有效证件。
7、会同舍务老师,定期检查私接电源线、私自使用电炉子。
8、做好寒暑假的护校工作。